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,激励我院学子勤学笃行、励志奋进,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,会计学院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全面启动。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有序开展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项目评审要求
坚持把能力提升摆在重要位置,主动加强理论学习与业务钻研,不断夯实知识根基。日常积极参与实践历练,在各项事务中积累经验,逐步补齐能力短板,全方位锤炼自身综合素质。
国家奖学金
1.评审对象: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2.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10000元。
3.申请条件: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无违纪现象;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4)学习成绩优异,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3%以内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,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排名3%以内;
(5)无不及格现象,无不良嗜好;
(6)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
国家励志奖学金
1.评审对象: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二年及以上(含二年级)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2.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。
3.申请条件: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纪现象;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4)学习成绩优秀,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30%以内;
(5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无不良嗜好;
(6)无重修现象(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没有挂科记录学生);
(7)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。
国家助学金
1.评审对象: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不含退役士兵学生),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。
2.奖励标准:一档助学金2600元;二档助学金3700元;三档助学金4800元。
3.申请条件:
(1)我校正式注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;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无违纪现象;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5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6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无不良嗜好。
二、申报相关要求
1. 申报资格:所有参评学生需严格对照国家、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,核对自身学籍、成绩、思想品德、家庭经济状况等申报条件,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申报。
2. 材料规范:申报材料需按照统一模板、规范格式填写,内容完整、字迹清晰,各类证明材料真实齐全,按时统一提交至班级负责人。
3. 诚信申报:学生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一经发现材料造假、信息不实,立即取消参评资格,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。
三、咨询与反馈渠道
为畅通师生沟通渠道,及时解答同学们申报疑问、受理评审相关问题反馈,特此开通专属咨询反馈通道:
邮箱:1713735470@qq.com
电话:15613215795
反馈建议二维码:
本次奖助学金申报条件、材料模板、具体截止时间以各班班级群正式通知为准,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群内消息,切勿逾期申报。请同学们理性申报、诚信参评,严格遵守评审纪律。希望全体会计学子珍惜资助政策红利,受助学生心怀感恩、砥砺前行,以优异的学业成绩、积极的青春姿态回馈学校与社会。